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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精挑细选新衣服 (第1/2页)
没有凄风惨雨,没有乌鹊夜啼,四周静悄悄,因为烧着纸钱,蚊子都不敢靠近,时而有些傻乎乎的蛾子,飞入火中,烧得劈啪作响,林子里怯懦的小兽,窸窸窣窣,想靠近火光,又不敢露头。 这是陈家的祖坟之地,建成一个小小的陵园模样,也无人敢来打扰。 哭了一路,陈沐的嗓子早已沙哑,此时孑然一身,跪坐于新坟前头,好多话要跟家人倾诉,在心头翻转万千,却如何都开不了口。 因为陈沐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,斯人已逝,生者更当自强,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,所有的悲愤都该化为无穷尽的力量! “夜露重了,咱们回家去罢。”林晟轻轻捏了捏陈沐的肩头,他点了点头,抹了抹脸,磕了头,便跟着林晟回去了。 照着旧时规矩,陈沐该为家人守孝,不过陈宅已经被陈沐放火烧了,如今有家难回,他也不想将悲伤的气氛带到林家来,更不可能在林家设置灵堂,也就只能心中默哀。 而让陈沐感到无奈的是,明日他还要参加伊莎贝拉的酒会,这实在是非常的不合时宜,但又不得不去做。 林晟是个体贴周到的,也没让人来打扰陈沐,到得第二日,见得陈沐在院子里练功,才安心下来。 “跟我去个地方。”林晟是个懒散惯了的人,难得早起一回,便要带陈沐出去。 林晟能做到这个份上,又成了陈沐的契爷,陈沐自是信得过他,简单收拾了一番,便跟着上街去了。 想起昨夜乡邻们的送行,今日在看着城镇,处处充满了温情,仿佛人人眼中,都带着和善。 林晟带着陈沐来到了“同顺行”,这是新会城里最好的一家成衣铺子了。 掌柜的是个四十来的白胖子,留着八字胡,戴着瓜皮帽,一身缎子也是崭新,可惜肚子太大,影响了美感。 “贵客莅临,蓬荜生辉啊!三爷定是要出去玩耍,赶着来制新衣裳了,最近从苏州那边来了一批上好货色,一直给三爷留着呢!” 林晟呵呵笑着:“老弟你这肚子是越来越大了,隔日可要去找医生看看,怕不是有喜了。” 掌柜有点夸张地赔笑道:“三爷你最识得取笑。” 这寒暄两句,林晟也不耽误时间,指着陈沐道:“这是我的契子,今天要去参加洋人的宴会,你给他量量身,挑件好看的衣裳。” 掌柜的扫了陈沐一眼,也是眼前一亮:“恭喜三爷了,收了个这么有出息的契子,我看大少身材高挑,长相英俊,真是一表人才,日后必定飞黄腾达!” 林晟摆了摆手道:“好了好了,好听的先别说,衣服都搬出来,好好挑捡!” “是是是,宴会要紧,宴会要紧!”掌柜的连声应着,也不让店里伙计插手,亲自给陈沐量身,也只是一会儿,额头上便满是油汗,不停地拿个手帕来擦,生怕弄脏了衣服,倒也是个爱干净的人。 量了身段之后,掌柜的又是一阵夸,朝林晟道:“大少仪表堂堂,来件长袍褂子也好看。” 如此说着,便将新货都搭在陈沐身上,林晟却不等试穿,不断摆手道:“不好看,不好看。” 许是陈沐跟着普鲁士敦学了西洋玩意儿,又或许是昨夜里巴蒂斯特夫人的话语起了作用,陈沐身上带着一股子自信,旧式样的马褂长袍穿在身上,总觉得不合衬。 林晟到底是见多识广的,朝掌柜的问道:“有没有西洋的款式?” 掌柜的听得此言,也是苦笑摇头道:“我这小店哪里有这些东西,想要新款,需去洋行才有,或者广州佛山这样的大城市……” 新会的洋行是唐廷芳在做老板,林晟自是不可能带着陈沐去帮衬他生意的,想要去广州佛山之类的地方订做也来不及。 陈沐打从进门,就一直听从林晟的安排,毕竟出钱的是林晟,可此时陈沐却开口道:“我不要西洋款式的,穿着不伦不类,如何看都丢架,总觉着是要巴结洋人老爷。” 林晟也点了点头,而后又为难道:“只是这旧式样的袍子,你身架太瘦,撑不起来,看着总有些畏畏缩缩的……” 继而又朝掌柜道:“有没有学子服?” 掌柜的眼光又亮了起来:“大少考中廪生了?” 林晟瞥了他一眼,掌柜又缩了回去,虽说不少人穿学子服,但都是改了样式的,秀才衣服可不是谁都能穿的。 见得林晟不悦,掌柜的也活络起来,摸着双下巴,想了片刻,终于还是开口道:“我这里倒是有一件,原本是一个公子哥定制的,只是一直没来取,不如大少看一眼?” 林晟知道这商号的底细,掌柜的巴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