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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美食家? (第2/2页)
花,淡淡的喜悦让庄臣十分享受。 胡管家关注着眼前年轻贵客的表情,心中闪过一个念头:难道真是美食家? 以前土匪抓人质要钱,先把人饿三天,然后吃鱼,专门看第一筷子夹哪里? 如果是鱼脸,一准儿是家里有钱的主儿,好好伺候着,回头狠狠宰一刀。如果是鱼肚子,那再养几天,多少有点油水。 那些第一口就将筷子伸向鱼尾的人,绝对是穷光蛋,趁早处理,留着也是浪费米饭。 眼前这位爷的手笔,跟每次试菜的郝老爷子一模一样! 当然客人的来历绝对不能打听,懂行的人需要更加小心,第二道菜上来,赶紧端上桌,认真道:“鲜鲍扒辽参,原本是粤菜经典,被我们改良,味道更清雅,请您点评。” 庄臣看着胡管家小心翼翼的模样,心中暗笑,要说别的哥是一穷二白,但拿起筷子,嘿嘿…… 小时候就发现自己的鼻子和舌头特别灵敏,别人吃不出来的味道,总能被瞬间捕捉。就算是一碗普通白米饭,也能尝出不同滋味。 后来长大点,明白也算一种天赋,所以才选择厨师。厨艺进步很快,尤其对调料的把握,连玩火几十年的师傅都自愧不如。 厨艺也是门博大精深的手艺,同样柴米油盐,有人能出人头地,也有人一窍不通。 说透就是两件事:火候和调味,仅此而已。 短短四年出徒,师傅实在没有能再教的东西,这也是自己身为孤儿,敢雄心勃勃跑来天子脚下混饭吃的最大杀手锏。 但凡一道菜,只要吃上一口,十有八九,了然于胸! 所以只要上餐桌,就是庄臣最自信的模样,原本只想当个厨子,没想到现在摇身一变,成为别人眼里的美食家? 拿起筷子,夹起一块辽参,放进嘴里,弹力十足,辽参遇见鲍鱼汁,充分吸收,如同深水炸弹,在齿间爆发,风暴席卷口腔,令人痴迷。 耳边响起阵阵美妙歌声,仿佛美人鱼,慵懒的躺在礁石上,尾巴轻轻拍打着水面,掀起涟漪。 丰满圆润的上身,充满诱惑,红唇之间露出淡淡微笑,令人目眩神迷,散发无穷吸引力,勾起心里最原始的欲望。 “的确是旅顺海参,应该产自铁山附近海域,香甜远不是关东参能比!” 庄臣点点头,又拿起一块,满意道:“真正辽参肉刺不规则减少,最珍贵的当属三棱半,运气好开肠破肚时如果遇见海参花,大补心血之上品。” “刺参、婆参、梅花参、方刺参、秃参,都说刺参最好,但也要看做什么菜……” “比如这道鲍鱼扣海参,我个人更建议用梅花参,肉刺大,管足小而密布,口稍偏于腹面,吸水力更强。” “配上浓郁鲍鱼汁,才能更加饱满,毕竟你们的鲍汁成本也不低。活鸭、老母鸡、猪蹄膀、龙骨、肉皮、还有金华火腿加干贝……” 看着胡管家,开玩笑道:“小火熬十二个小时,成本不比刺参低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