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行百家道_第六十五章 白马寺,公主的定情信物!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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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六十五章 白马寺,公主的定情信物! (第1/1页)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大早,正在殿中拿着铜钱各种算卦,熟悉阴阳道术法的宁子期,听到有脚步声传来,不用想,他就知道是秦锦初这位公主。
    他转过头来,神色一怔。
    秦锦初穿着那一身黑色长裙,尽展她玲珑曼妙的曲线,尤其是她胸口处形成的一道弧度,让宁子期明白了什么叫细枝挂硕果。
    秦锦初舒眉浅笑,仙姿玉色,那欺霜赛雪的肌肤光滑细腻,与那一身黑色的裙摆形成了极致的反差,而此时她手上正端着一个盘子。
    宁子期的目光落在秦锦初手上的餐盘,里面有一大碗汤,汤旁边的小盘子里,是叠起来的白花花的馒头。
    这馒头又白又大,看起来和秦锦初一样软绵。
    秦锦初端着餐盘来到了宁子期面前,轻声道:
    “大师还没有吃早食吧,小女这几日来也一直受到大师观照,就想着做些什么回报大师。”
    “前几日我曾去找了一位厨艺不错的老师傅,让他教了我一手‘骊塘羹’,今日亲手做来,让大师品鉴一番。”
    说着,秦锦初像是献宝一样快走两步来到宁子期面前。
    可能这是她第一次做,对自己的劳动成果总有种自豪感。
    宁子期这时才注意到,秦锦初看起来稍显狼狈,鬓角的发丝都是有些乱了。
    第一次下厨的人都是手忙脚乱,尤其是这古代不比现代,没有那些炊具,做起饭来更是麻烦。
    骊塘羹其实就是萝卜青菜汤,这汤看起来好做,但想要做的美味,对厨师的要求就很高了。
    宁子期隐隐的感到胃痛起来,但心下却是一片暖洋洋的。
    “九公主有心了,让公主去做这些事,到是贫僧的不是了。”
    宁子期温声说道。
    秦锦初迫不及待的亲手倒了一碗汤,放在宁子期面前:“大师快尝尝,看小女手艺如何。”
    递完了汤,她一只素手拿起一个大馒头,又是递到了宁子期嘴边,那意思在明显不过,催促他赶紧吃。
    宁子期看着要塞到自己嘴里的馒头,他对馒头倒是不在意,目光主要是落在了秦锦初那一只手上。
    她的手指修长柔美,像是秋水中的轻荷,又似是细雕的梅枝,惹人遐思。
    在宁子期看来,女人之美在于手,在于腰,在于足,一个女人如果这几個位置不行,那总会让人觉得差了点意思。
    至于脸啊、腿之类的,那是基本要求,手、腰、足可是进阶。
    不对,老衲不是来鉴花的,老衲是来吃馒头的!
    宁子期想接过馒头,但是秦锦初不依,只是将馒头放在他嘴边,自己拿着要喂他吃。
    宁子期沉默片刻,见秦锦初绝不退缩,他假装被她‘打败’,只得张口让她喂自己吃。
    只是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,秦锦初的手指总是不经意间碰着他唇,细腻冰凉。
    宁子期心如止水,心里却在嘀咕,其实我也挺想看圣女恶堕的。
    宁子期先是狠狠的咬了一口大馒头压压惊,又是用勺子喝了一口那萝卜青菜汤。
    见着秦锦初的期待眼神,宁子期觉得自己身为圣僧,是不是应该说实话,不能说谎?
    思索半晌,宁子期觉得自己是不能说谎的,他要实话实说。
    在秦锦初期待的眼神下,宁子期缓缓点头:“味道还可以。”
    不待秦锦初喜笑颜开,宁子期又是道:“……就是下次别做了。”
    秦锦初那喜滋滋的笑容立刻垮了下去。
    她拿起勺子自己也是尝了一口,随即绣眉微皱,直接起身将那一大碗汤端起放在了佛像前,还煞有其事的拿起三柱香拜了拜。
    你这是要把它献给佛祖啊!
    希望佛祖不要见怪。
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“看来小女的确不适合做这些事。”
    她叹了口气,有些失望。
    就在这时,外面突然传来了嘈杂声。
    宁子期心中奇怪,和九公主走出主殿。
    只见殿外几个精壮的汉子,正将一块空无一物,表面光滑的石碑搬了进来。
    那几个汉子将千斤重的石碑从车上拉下,见到宁子期后,连忙双手合十行礼,恭谨道:“圣僧,这石碑要放在何处?”
    宁子期心下疑惑,他没买石碑啊。
    不过紧跟着他就心中一动,看了身边秦锦初一眼,猜到了原因,温声道:“几位施主将那石碑随意放在地上就好。”
    几位汉子将石碑立好,又是行了一礼,才是小心翼翼的离开寺庙,那股尊敬完全是发自真心。
    九公主这时出言,嗓音清丽道:“我知大师心中疑惑。”
    “不过这寺庙已经建了这么久,烧香拜佛的人又是络绎不绝,大师应该赐予此庙一个名头才是。”
    “这样也好方便了上香的香客,省的他们说去拜佛烧香,都不知道名字如何。”
    宁子期过去所住的寺庙就没有名字,因此他根本就没想过这方面的事。
    但是细心的秦锦初提醒了他,让宁子期觉得这事在理。
    “九公主所言甚是。”
    这样说着,宁子期来到那座石碑前。
    他略一沉思,想起了秦锦初那匹神骏的白马,便是以指代刀,在那坚硬石碑上入碑三分,龙飞凤舞留下几个大字——白马寺!
    随即,宁子期一只手抓向石碑,犹如提着菜篮般,将那千斤重的石碑提起,轻松的提着它走向院落门口,将其摆放好。
    秦锦初见着宁子期写下的‘白马寺’三个大字,她秀丽的眉眼弯弯,想到了自己那头漂亮的白马,嘴角不自觉间流露出一抹动人笑意。
    此时秦锦初又上前几步,来到宁子期身旁。
    宁子期见其纤尘不染,眉目如画,气质恬静,此时笑意盈盈,更加动人。
    “大师,我今日就要离去,回到宫中,不知大师以后是否会前往京师?”
    秦锦初声音似是有些不舍的道。
    宁子期想了想,觉得自己以后去京师的概率很高,便是道:“贫僧应该会去的。”
    听到宁子期所言,秦锦初喜不自胜,她倏然转过身来,长裙翩舞,手上不知何时拿着一个做工精致,丝线细密,有着淡淡芳香的香囊。
    但见香囊以青、赤、黄、白、黑五色丝线刺绣而成,色彩绚丽,散发出的香味极其好闻。
    里面的香料绝对不是辟芷、秋兰等物,很大可能是皇室专用,就如秦锦初一直随身携带的那个小香炉。
    “小女不善炊事,但这女红之事从小练习,自认为织法尚入得他人眼,此次离去,不知何时方能再见。”
    “我不知大师对我感觉如何,我我却会想念大师,这香囊就送予大师,若是大师以后能想起我,便看一看这个香囊。”
    秦锦初眼中似有含情脉脉。
    宁子期无语,这玩意算是定情信物吧?
    “贫僧是一出家人,九公主为何会有这样复杂情感。”
    宁子期假装苦恼道。
    “那就要问大师所讲的故事里,为何女儿国的国王,会一眼爱上唐僧,像是大师这般样貌,可是这世间少有的俊朗男子。”
    果然,人长的帅是一种罪过!
    “不过这并不重要,世间皮囊好者数不胜数,但绝大部分都是无能之辈,金玉其外败絮其中。”
    “世间男子也多不了解女子,但大师不同,大师却仿佛总是知我、懂我,在大师身旁,我就会感到安心。”
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秦锦初清雅若仙的脸蛋上柔情似水。
    宁子期终于懂了,自己与她本就气运相连,秦锦初通过无生道能感知到自己情绪,自己也能通过气运感知到她的情绪。
    女人的脾气那真是说来就来,你在她心情不好时去招惹,那绝对会让人厌烦。
    而宁子期在她心情不好时会安慰几句,心情好时会和她说些开心的事,这到犹如吊桥效应,自己给她提供了情绪价值?
    就在宁子期以男性思维思索着情感之事,想要把感情变成如数学那样的算术题,只听秦锦初又是道:
    “况且我觉得我与大师有诸多相似之处,大师表面慈悲为怀,内里却有着少年男子的情绪。”
    “而我也与大师一样,其实都是表里不一的。”
    被秦锦初直接点出自己内心闷骚,宁子期有些小尴尬。
    他转过身去,没有接那香囊,而是走进了屋中。
    就在秦锦初有些失望时,宁子期拿着一个包裹好的布条,来到秦锦初面前,郑重其事道:
    “此戒刀从贫僧修佛时,就一直跟随在身边,乃是贫僧身边最是贵重之物。”
    “九公主要离开,贫僧无有多余外物,便将此戒刀送予公主!”
    秦锦初有些迟疑,反而不敢接过:“这是不是太贵重了?”
    宁子期摇头:“九公主在贫僧心中有着特殊的分量,除此刀外,贫僧不知要送何物,方能表达贫僧的情感。”
    这戒刀之前在战斗中已经豁了个口,该换了,不如就物尽其用吧……
    秦锦初有些羞愧,自己只是送上香囊,大师却送自己最贵重之物,这让秦锦初觉得,自己的付出太少了。
    她也应该送上最珍重的东西才是。
    见到宁子期收下香囊,将戒刀递到面前,秦锦初有些激动的接过,将它用力抱在怀里,珍而重之道:“小女必将此刀时时带在身边!”
    说完,秦锦初贝齿轻轻的咬着红唇,低声道:“小女有一事相求,希望大师能答应。”
    “九公主请说。”
    “不管小女接下来做什么,大师都不要动可好?”
    “好。”
    宁子期话音刚落,秦锦初就是上前一步,有馥郁幽香卷起,她水润朱唇在他嘴角边轻轻一点。
    随即,昭阳公主转过身去,翩然而行,情绪虽有不舍但步伐坚定。
    在寺庙门口前,秦锦初驻足,她没有回头,只是说道:“大师给我讲的那《西游记》的故事,里面的圣僧其实是说了谎的。”
    “他骗女儿国的国王说还会回来,骗得了她娇柔痴情的一颗心。”
    “希望大师不要学那唐三藏,能够信守承诺,小女会在京师等你。”
    话音落下,香影已是消散。
    “阿弥陀佛!”
    宁子期低眉垂目,宣了声佛号。
    他看着手中香囊,神色一僵。
    辩机因高阳公主送的玉枕而被腰斩,自己这被昭阳公主送了香囊,不会也要被腰斩了吧!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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