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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章 润物细无声(续) (第3/3页)
钱花了,人却没救回来,家境每况日下,为此还欠下债。 林氏为此又多受了许多苦,更累了,她还拉扯着小孩过日子,日子却越过越苦,心里怎么会没有想法? 加上自己为李家生下长孙后,落下病根,再无法生育,这就意味着很难改嫁,从此困在李家,还遭娘家人白眼,心里能好受? 李笠觉得,嫂子心中各种负面情绪聚集在一起,又没人倾诉,久而久之,不要说心病,心魔都憋出来了。 他不想让这种隐患长期发展下去,所以忙完这一个多月后,趁着手里有钱,便给家里修不修不,顺便给家人买些礼物。 母亲有,侄子有,嫂子当然也有。 他送嫂子的礼物之一是铜镜,这对于寻常人家来说,十分贵重。 这个时代,没有玻璃镜,人们用的是铜镜,而铜镜不便宜。 一枚素镜(镜背面无花纹),在鄱阳售价都要差不多两千文,寻常铜镜(后背有花纹)则更贵。 所以,寻常百姓家庭是用不起铜镜的,平民女子出嫁,若嫁妆里有铜镜,可以说娘家出手是非常阔绰的。 拿铜镜当做礼物,对于寻常人家而言可谓贵重,所以铜镜不仅有让人看容貌的功能,还有“轻奢侈品”的炫耀作用。 但送铜镜给寡妇的行为,实际上有些不合适。 正所谓“女为悦己者容”,林氏嫁给李家大郎,年经轻轻就守寡,若成日里对镜梳妆,在别人眼中,这小寡妇想干什么? 以李笠的阅历,不难想到送铜镜给寡嫂有些不合适,但正因为他未成年,“阅历少”,送铜镜这种事不合适,却又变得合适。 在别人看来,是未成年的李三郎见识少,不懂事,以为铜镜贵重,所以手头有几个臭钱,就嘚瑟得不行,居然买铜镜当礼物送给寡嫂。 林氏可以说,这是未成年、不懂事小叔子送的礼物,要三千文,贵着呢,所以不合适也得用,不能丢。 有这个说辞,林氏可以理直气壮面对三姑六婆八大姨,不怕这些长舌妇嚼舌头。 长舌妇要嚼舌头,也会把注意力集中在李笠身上,说他不懂事。 反倒不太会风言风语,说林氏收下铜镜,怕不是寂寞难耐,成日里对镜梳妆、妄图勾引野男人。 如果真有长舌妇嚼舌,李笠不介意为嫂子扛下黑锅,他本人是无所谓的。 至于嫂子嘴巴上说铜镜不合适,其实李笠看得出来,嫂子心里别提有多高兴。 那铜镜摆在窗台旁的案上,周身干干净净的,可不是每日都在用的结果? 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,寡妇照镜子整理容貌,不代表内心骚动想找野男人! 所以,李笠就是要给嫂子送铜镜,毕竟嫂子当年嫁过来,陪嫁的铜镜,早已不慎摔烂了,此后就再也没买过。 连遭变故的家庭,已经有了许多伤痕,李笠下定决心,要亲自把这些伤痕治愈,不留痕迹。 房间里,许多家具都是新的,原来的旧家具,已经被李笠处理掉,卧榻却依旧留着,上面有一个竹编枕头。 那是林氏的亡夫、李昕父亲、李笠长兄的遗物,是李家大郎留下为数不多的遗物。 每晚,枕头陪伴着这对母子;李昕有时候会抱着枕头,听母亲说起父亲生前的点点滴滴。 李笠知道,娘房里也留着父亲的一些遗物,这些年来,娘和嫂子看着自己良人的遗物,看着这个每况愈下的家,相比心里不好受。 一个本来家境尚可的家庭,短短几年内损失了三个(实际上是所有)青壮劳动力,这和天塌了没什么区别。 每年上坟时,那淡淡的忧伤,李笠回想起来也觉得心里不好受。 他是家里年纪最大的男丁,虽然今年十四岁,还梳着总角发髻,但一定要挑起大梁。 李笠拿着亡兄的枕头,忽然开口:“嫂子。” 林氏看过来:“嗯?小郎?” “嫂子,我一定会让家里的日子,越过越好。” 李笠如是说,林氏看着小叔子,高兴的点点头:“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