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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惊喜 (第2/2页)
脸严肃。 厅事,又称‘听事’,是地方官处理公务、问案的地方。 郡长官为郡守(即太守),但鄱阳郡为鄱阳王的封国(名义上的封国),所以郡守称内史。 左右佐官见柳偃时不时咳嗽几声,有些担心的看着府主,然后看向阶下,那里站着面色惨白的吴吏曹,还有鱼梁吏李笠。 两人面前案上,摆着一尾鱼。 一尾肥硕的乌鳢,已被开膛破肚,一名吏员此刻正小心擦拭从鱼腹里拿出来的物品。 那是一小卷布帛,在场众多官吏的目光,大多集中在这卷布帛上。 一旁做记录的门下书佐刘德才,此刻看着李笠,心急如焚。 如今李家就剩孤儿寡母,若李三郎出事,李家就要完蛋了。 刘德才知道李笠被乌鳢之役折腾得不轻,所以掏钱请吴吏曹手下留情,结果没想到竟然出了个‘鱼腹藏书’。 ‘’鱼腹藏书’一出,必然引得朝廷关注,而朝廷向来对妖党都是斩尽杀绝。 刘德才在一旁心急如焚,当事人李笠也“心急如焚”,因为他就等着完事,然后做自己的事。 鱼腹藏书之事,在场的大小官员已经听吴吏曹说过了,得知郡内出了‘鱼腹藏书’,一个个如临大敌。 秦末,陈胜、吴广煽动同伴造反,用的名头就是鱼腹藏书,篝火狐鸣,伪称天命。 如今,鱼腹藏书在鄱阳出现,明摆着有人意图不轨,企图煽动无知百姓造反。 这是谋逆大案,柳偃当然要亲审。 而他知道,六年前,即大同元年,鄱阳郡地界有妖道鲜于琛蛊惑百姓,伪造各种‘天命’,然后聚众造反,声势十分浩大。 鲜于琛妖党攻破广晋县城,杀害县令,裹挟大量百姓往鄱阳而来,鄱阳城内人心惶惶。 所幸前任鄱阳内史应对得当,组织官民守城,将妖党击溃,才保得鄱阳郡平安。 现在,又有人用鱼腹藏书这种卑劣手段,妄图煽动百姓造反了。 柳偃想到这里,看向李笠,目光如炬,将醒木一拍,声如洪钟:“大胆李笠,你有何居心!!” 他说话带着口音,却字字如刀,吴吏曹听了吓得瑟瑟发抖,牙齿打架,“格格”作响。 虽然鱼腹藏书是因李笠而起,但大案牵扯起来,吴吏曹怕自己会被连累。 到时候一家老小被人押到闹市砍头,何其凄凉? 李笠听得内史质问,却不慌不忙:我既然敢搞事,就有能耐把事情摆平。 人们称呼郡守(内史)为“府君”或“明府”,可不能称呼“大人”,因为在这个时代,“大人”用来称呼父母、长辈,或者称呼高位者、德高望重者。 措辞早已准备完毕,李笠做瑟瑟发抖状:“明府,小人只是每日捕鱼,不敢有何居心...” 柳偃质问:“还敢狡辩!你弄这鱼腹藏书,莫不是要学那妖道鲜于琛聚众谋反!” 柳偃说话带着口音,李笠勉强听懂,眼下见内史发飙,只是一直叫屈: “明府!小人父兄当年死于妖道作乱,幼年丧父,恨妖道入骨,又如何会学那妖道造反?” 此言一出,众人窃窃私语,柳偃闻言看向左右。 事发突然,他刚才还在厅事处理公务,得急报说郡廨里出了‘鱼腹藏书’,便立刻审案,前后不过片刻时间,所以还不清楚鱼梁小吏的具体身世。 一名佐官赶紧近前,将下属刚上报的李笠身世告诉柳偃。 大同元年,鄱阳郡妖道鲜于琛作乱,李笠之父及长兄,连同亲族,没于兵乱。 李笠为鄱阳郡吏家子,没有宗亲,家道中落,年纪不大,身份寻常得不能再寻常。 柳偃闻言心中大概有了数,没有再质问李笠,而是将注意力放在那鱼腹藏书上。 他想得明白,当今天子虽然崇佛,有菩萨心肠,对宗室、士族十分宽容,但若有人涉及谋逆,那是绝不轻饶的。 如今自己治下冒出个“鱼腹藏书”,若处置不当,那可不妙。 柳偃见李笠叫屈,不置可否,所谓鱼腹藏书,他要亲眼看过,待得罪证确凿,就对李笠用刑,问出其他同党。 如果,此人是为了逃避鱼役而装神弄鬼,也得严惩,以儆效尤! 吏员将布帛收拾干净、展开,放在盘子里端上来,柳偃仔细一看。 然后愣住了:这写的什么玩意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