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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三章合伙买卖 (第1/2页)
成亲之后过了两日,按照习俗王信夫妻就要回门。趁着大家都在,王伦与李助,聚集了几方势力的首脑商议事情。 如今梁山势力已成,下面的联盟势力也有几方,晁盖、李应还有扈三娘都参与了这次议事。 “济州、青州、沂州、海州、濮州都是山东的大州,又距离咱们最近,晁兄的粮食生意都有路子,还望把咱们山寨的酒水销路也打开。若是几位兄弟有兴趣,也可以在别处开几家酒店营生。” 梁山如今有了三个大地主作为后勤支撑,自己也能自给自足一部分,粮食问题算是解决了。与李应和晁盖等人买卖,也不会花费多少,梁山酿造的水酒却是一大收入。 杜兴也是酿造酒醋的人才,与朱富兄弟配合,梁山的酿造业务大增。 晁盖拥有良田千倾,手下佃户无数,主做的就是粮食生意,酒楼和水酒的生意却是没有涉猎。 想了想,晁盖说道:“酒楼倒还好说,卖酒之事怕是不易!” 宋朝施行专利榷酒政策,一个是官酿官卖,另一个是民酿民卖。顾名思义,前者是由官府独占酿造、出售的全过程,可以享受垄断暴利。后一种则是允许酒户买扑承包,所谓‘买扑’就是承诺向官府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,获得开坊置铺、酿酒卖酒的权力。 这就是一种包税制度,比如官府核计某样产品的应征税额后,招商承包。有意成为包商的,即买扑人者,可自行申报税额,以出价最高者取得经营执照。成为包商后,便获得一定程度的垄断权,没有执照者不得参与竞争。 因此,晁盖有此一言。 对此,王伦早有对策,“晁兄大可以换一种方式,找那些规模较小的商铺,其用现有执照参股,我等出技术和商品,成立新的商号。就是经营权咱们也可以不要,只要年终的分红。” 其实在这年代,有钱人家里都会私酿美酒,官府屡禁不止。不过只要这些人不拿出来卖,就可以了。王伦既然想要酿酒,自然是看中了其中的利润。 此时民营的酒商只能用土法酿制果酒、药酒和配制酒,其中又以果酒为主,像王伦知道的曲酒、烧酒是少之又少的。 此时的果酒,是以各种果品和野生果实,经发酵酿造而成的低度饮料酒。土法造酒,度数较低,口感也差。王伦这几年,在各大城市也见过不少,诸如葡萄酒、、苹果酒、梨酒、、樱桃酒、荔枝酒、石榴酒、黄柑酒、甘蔗酒以及蜜酒等,种类可谓繁多,销量却很可怜。就是在东京商品繁华之地,一年的销售额也没多少。 来到宋朝后,据王伦观察,宋人好酒如命,但偏好口感香醇的低度酒,因此黄酒才会大行其道,成为最主要的酒种。 果酒却是让人望而远之,其色泽浑浊、内有絮状杂质,且酸涩味苦,掩盖了本应有的果香,实打实的劣酒。 既然如此,就有了王伦发挥实力的余地。至少他的曲酒,还是独门手艺。 比如用荔枝造曲酒,就是收集带酒香的腐烂荔枝,取其果皮及部分果肉,加入到新鲜橙汁中,然后在常温下发酵,待产生明显酒味后,便说明有大量的荔枝酵母菌产生。然而必须以一定配比浓度、在一定发酵时间内,一定发酵温度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