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乡_第十三章做一个博学的人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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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十三章做一个博学的人 (第1/2页)

    第十三章大王派我去巡山

    太宰拿来的酒根本就不是什么好酒。

    除了味道难以下咽之外,后遗症还非常的猛烈。

    口干,头痛,身体僵硬,嘴里的气味难闻。

    老虎刚刚把鼻子凑近云琅的脸,就被一个长长的隔夜酒嗝熏得摇头晃脑,用爪子挠了很长时间的鼻子,才安稳下来。

    “哆,哆,哆……”

    云琅被极有节奏的劈柴声给惊醒了。

    掀开身上的兽皮,趴在窗户上向外看。

    太宰劈柴的样子非常的贵族。

    身体坐的笔直,每一根劈柴都被他端端正正的摆在木桩子中心。

    而后手起斧落,大腿粗的树干就被均匀的从中间劈开,松香弥漫。

    每根劈柴之劈砍三斧头,多一下都不砍。

    他的身边已经堆积了一大摞木柴,看样子已经干了很久的活。

    可是,他头上的纱冠虽然破旧,却一尘不染,两条被汗水浸染的发亮的带子依旧紧紧的束在他的下颚上,一丝不苟。

    云琅悄悄地缩回脑袋,没有打搅太宰,他希望太宰能把剩下的木柴全部劈开,最近他喜欢烧东西,需要的木柴量非常大。

    宿醉之后的人就该好好休息,只是昨晚睡得太多,现在有些无法入眠。

    就知道太宰不可能被那么一点酒灌醉,果不其然,大半夜的瞪着眼睛瞅了他好久的事情,云琅心知肚明。

    其实无所谓,人跟人相处的时候总有一段磨合期。

    云琅是太宰最后的希望,也是他想要建立亲子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人,小心一点,谨慎一些也没有什么不对的。

    云浪可没有期望自己从一开始就成为太宰心中最重要的一个人。

    如果这种事发生了,那么,两个人中间,总有一个是蠢货。

    外面很冷,裘皮里面很暖和,云琅哪怕是睡不着也不想到冰天雪地里面去。

    今天空气清冽,视线极远,云琅躺在床上透过洞开的窗户就能看见远处的秦陵。

    这座山丘是如此突兀的出现在平原上。

    骊山是秦岭北麓的一个支脉,传说因此山山体像一匹骊色(黑色)的骏马,因而得名。

    山峦与沟壑相间,构成了一条条南北走向的山谷,并由此发育出了一道道河流。

    南靠骊山,北临渭水,始皇陵就在骊山南山脚下,高大的封土与骊山南部悬崖紧紧连接,最终将骊山与始皇陵完美的融合成了一体。

    这在后代也是极为浩大的工程,云琅很难想象秦人是怎么用简陋的工具将一座悬崖变成山峦的。

    云琅参观过兵马俑,却没有见过秦陵,或者说世上就没有人见过秦陵。

    在云琅来这里之前,秦陵上依旧草木葱茏,封闭如昨。

    太宰在山中一定还有别的巢穴。

    两千人跟两个人的居住地方是有很大区别的,也无法解释太宰总能弄来云琅想要的所有东西,包括糖。

    据云琅所知,在秦汉时期,只有楚地有最原始的蔗糖,至于麦芽糖一类的东西,估计妲己都在把它当零嘴。

    这东西在这个时代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,除了楚地,外面是没有这东西的。

    所以啊,太宰这家伙其实对他的始皇帝没有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尊敬,至少,这家伙敢从陵墓里拿东西就是一个明证。

    这个问题同时也说明了一点,始皇陵至今还留有进出口……

    听说始皇陵的顶上布满了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,地上布满了用水银制作成的江河湖泊美不胜收,云琅很想去看看……

    云琅直起上身,瞄了一眼依旧在砍柴的太宰,这一刻,太宰身上的迷雾全部都散尽了。

    一个人是经不起琢磨的,尤其是经不起一个身边人琢磨的。

    最伟大的骗子也没有办法蒙骗所有人,这是一个定律,且坚不可破。

    喜欢吃白米饭的老虎很麻烦。

    他一顿吃的很多,在偶尔品尝了白米饭之后就爱上了这个东西。

    只要有白饭吃,吃不吃肉对他来说似乎都不是很重要。

    老虎当然是吃肉的,就他那一嘴尖牙,咬白米饭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。

    只是这家伙有些不知好歹,只要云琅跟太宰开始吃饭了,就丢下自己嘴边的肉食不吃,专门跑过来蹭云琅的米饭吃。

    太宰那里老虎从来不去,只要靠近太宰一米之内,就会被太宰粗暴的踹出去。

    “你看,不多了,就剩一小口了,我还没吃呢,你就不能好好地去吃肉吗?”

    云琅竭力护着自己的饭碗,把老虎的脑袋向外推。

    太宰抬头看了一眼老虎,老虎愣了一下,立刻乖乖的趴在地上吃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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